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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学院(汇总)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2-02-28  |  查看次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甘肃省教育厅<关于教育厅系统2022年部门预算及绩效目标的批复>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河西学院承担的职责是:招收和培养综合类大学本科、专科学历的专业人才,根据社会需要培养其它学科的人才。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基本职能,坚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办学宗旨,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体,创造条件开展研究生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积极拓展中外合作办学。2014年张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与张掖市人民医院整体并入后,还承担医疗救治、公共卫生和人员培训等各项地方性社会服务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学校内设组织机构5部分,具体为教学单位、党政职能部门、科研单位、教辅单位、附属机构。

(一)教学单位:具体包括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美术学院、 农业与生态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土木工程学院、 体育学院、 外国语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文学院、信息技术与传媒学院、 医学院、 临床医学院、 护理学院、音乐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二)党政职能部门:具体包括纪委 监察专员办公室、 办公室、 组织部、 宣传部、统战部、机关党委、 人事处、 财务处、 审计处、教务处、教学评估督导中心、科技处、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学生工作部、 就业指导中心、 国际交流合作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基本建设与后勤管理处、 安全稳定工作部、 工会 离退休教职工工作处、 团委。

(三)科研单位:具体包括甘肃省应用真菌工程实验室、甘肃省河西走廊特色资源利用重点实验室、甘肃省微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西史地与文化研究中心、河西走廊民俗民族文化研究中心、祁连山生态研究院、丝绸之路与敦煌绘画研究中心、 乡村振兴研究院、 红西路军研究院。

(四)教辅单位:具体包括实验室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图书馆、档案馆、 学报编辑部、 农业科技产业园管理中心、 校友工作办公室

(五)附属机构:具体包括附属张掖人民医院、 汽车驾驶员培训中心。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直属事业单位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收入预算4.22亿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2年预算增加2639.28万元,增长6.4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引进人才人员新增,专升本和本科招生扩招、扩大培养规模。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685.17万元,其他收入1.09亿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4.22亿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增加2639.28万元,增长6.4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引进人才人员新增、正常增资,专升本和本科招生扩招、扩大培养规模导致支出增加。包括:

1.教育支出3.59亿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4.51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686.74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426.1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6亿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2.56亿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658.85万元,增长10.3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引进人才人员新增、正常增资,专升本和本科招生扩招、扩大培养规模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3966.70万元,比2021年预算下降447.6万元,下降10.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提高支出精准度。大力优化支出结构,重点支持科研、重大战略、学校 “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

1.经济社会发展项目1个,主要是:高校改革发展专项。

2.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考试考务费。

3.其他项目4个,主要是:大学生应征入伍补助经费、省属院校学生军事训练补助经费、校园建设及维修维护费、学校德智体美劳发展经费。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86.33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4.培训费177.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399.00万元,下降65.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学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继续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从严控制培训的批次和人次,努力降低运行成本。

5.会议费 72 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经费预算86.33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9)

机关运行经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2年河西学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81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5991.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73.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46.39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89730.7万元。其中:办公用房7574.5平方米,价值4715.37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辆,价值241.15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37055.48万元。2022年度各单位(处室)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6465.51万元,主要为医疗设备、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空调、办公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本部门共有1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2年计划征收1.04亿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1个经济社会发展类项目。

1.项目名称

高校改革发展专项

2.项目概况

学校继续以持续提高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促进内涵式发展。2022年申请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3668万元,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教学实验平台、科研平台、实践基地、公共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继续加大投入。

3.立项依据

《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教〔2021〕315号 财教[2021]0247号

4.实施主体:国资处、教务处、教学院系、图书馆、信息中心、科技处、科研平台、基建与后勤处等

5.实施周期:截止2022年12月31日

6.实施计划

根据学校2022年工作开展实际需要,新增资产配置坚持“够用、实用、耐用”、为引进高层次博士人才创造必要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适度更新办公设施的原则,树立“过紧日子、苦日子”“厉行节约、勤俭办学”的思想,认真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在保障学校教学、行政、后勤工作正常开展配购置新增资产的同时,重点为新建硕士学位授予权点创造条件,为落实高层次博士人才引进待遇,配置必要的设备、家具等通用设备设施等。

2022年省财政拨付的改革发展专项建设项目(含公共运行保障、教学实验室建设、公共设施维修改造、图书文献购置和人才引进)由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提出,提请学校研究后,依据学校相关会议研究确定的项目确定项目预算,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项目的前期论证和执行方案准备,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实施,财务处定期督促实施进度,以确保改革发展专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7.年度预算安排

(1)2022年纸质图书、邮发、非邮发、人大报刊复印资料购置350万元;

(2)教学实验室、公共运行服务平台、新增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等专用设备购置2971.61万元;

(3)2022年数字资源服务数据库采购项目租赁费200万元;

(4)学生公寓楼管员等岗位服务外包项目物业管理费146.39万元。

8.预期总体目标

依据2022年我校综合财务预算收入和学校2022年重点工作需要,保证我校教学、实验室平台、公共运行服务平台、科研平台正常运行。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自评工作组织管理情况

按照《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教财〔2019〕6号)、《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甘发〔2018〕32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 号)、《甘肃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工作规程》(甘财绩〔2020〕5 号)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单位自评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21〕8号)等有关规定,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 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甘教财函〔2022〕3号)精神,我校于2021年12月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财务主管领导为副组长,党委组织部、财务与审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办公室(督查室)、教务处、后勤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基本建设与后勤管理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2021年度河西学院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以下简称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绩效自评办公室(设在财务与审计处),牵头组织、安排、协调、检查绩效自评工作。

2.绩效运行监控

河西学院2021年财政预算资金安排遵循“统筹兼顾、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普遍提高、注重绩效、强化监督”的原则,采取项目化管理。运行过程严格遵循相关制度规定的程序,整个过程接受河西学院内控领导小组以及纪委和学院督查室的监控,保证了各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也提高了绩效自评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3.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河西学院认真对照绩效考核办法的要求,对我校整体绩效完成情况按照预算执行、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自评,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为优。

资金投入方面,2021年我校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均达到了100%,预算执行状况优。“三公经费”控制率下降88.86%,结转结余变动率为43.58%,“三公经费”和“结转结余”均实现良好控制。资金管理的规范性不断提升。2021年我校资产负债率为15%。财务管理方面,2021年根据省财政厅“过紧日子”有关文件精神,在对一般性支出按不低于10%的幅度进行全面压减的基础上,系统优化预算结构,全面靠实各项预算,不断强化预算与绩效的一体化管理,并持续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切实维护预算的刚性约束。

人员管理方面,在职人员控制率为95.46%,没有在职人员超编现象。

重点工作管理方面,决策过程严格按照“三重一大”的要求按照“一事一议”程序进行,工作目标明确,不断加强和完善相关制度来推进重点工作的持续全面开展。

部门履职方面,2021年,我校良好地履行了人才培养、管理服务、科学研究等任务职责,贯彻了“以本为本”的工作中心和“申硕建大”的中期目标,全校在克服了新冠疫情带来的严重冲击和影响后,全校师生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取得疫情防控战役胜利的前提下,顺利完成各项教学科研任务,圆满完成年度招生计划,招入新生6166人,实际报到5756人,完成招生计划93.35%,在校生人数达到19914人。

办学质量稳步提升。创建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获得教学质量提高项目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10项、“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3项;省级新医科建设项目1项;省级一流专业16个、省级一流课程9门,校级一流专业36个、校级一流课程60门;获得2021年甘肃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新申报本科专业3个。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河西学院被批准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并新增教育、农业和旅游管理三个专业学位授权点。

扎实开展就业攻坚行动,着力加强就业基地建设,推进智慧就业平台建设,实施特殊群体毕业生就业“双百行动”,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和措施,使得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2021届毕业生去向落实率为92.01%,名列全省本科院校前列;

科学研究方面持续发展,教学科研成果显著。累计申报科研项目508项。申报国家级项目69项,其中国家自然基金项目47项,国家社科项目15项,其他国家级项目7项;申报部委级项目44项,省级项目140项,地厅级项目175项,申报校级项目80项。首次获批农业农村部国家级项目1项,获得省级科研成果奖励4项、发明专利1项,转化项目2项,获“甘肃省教学名师”2人,“青年教师成才奖”1人,科研课题930项,

加大教师进修培训支持力度。完成进修、访学、读博、读研人员的统计及上报工作,完成2021年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共有23人进修、12人访学、32人读博、11人读研。为攻读学位人员办理预借工资、学费、住宿费手续,共计为140多人办理借款100多万元;核报进修访学人员各类费用15万元。继续实施祁连人才工程,师资队伍的质量得以持续提升。

2021年,我校科研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的影响及社会评价良好,学校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示范单位”荣誉称号。教育工作方面,获“甘肃省教学名师”2人,“青年教师成才奖”1人;河西学院教学质量工程奖:教学名师3人,教学团队4个,实验示范中心2个。师生满意度测评结果为满意,同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4.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省教育厅系统2021年部门预算及绩效目标的批复》文件精神,确定河西学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绩效项目主要有“修缮费”和“省属高校改革发展专项”,项目经费属于财政拨款。其中,“修缮费”年初预算116.3万元,全年预算数99.76万元,实际执行99.7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省属高校改革发展专项”年初预算4298万元,全年预算数17327万元,实际执行16378.36万元,预算执行率94.53%。绩效考评均为“优”。

“修缮费”年度整体目标是保障学校各项基础设施正常使用并进一步完善,能够有效支撑学校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产出指标方面,数量指标中,建设及维修维护面积,年度指标值2300平米,实际完成值是2400平米;基础设施管道维修年度指标值1000米,实际完成值是2800米;后勤基础设施维修项目年度指标值是30个项目,实际完成值是36个项目;质量指标方面,项目验收合格率年度指标值大于90%,实际完成值100%,验收合格;基础设施完善指标,基本完善,个别方面需加强前期调研和预判,进一步做好规划,个别方面还需进一步提高标准;时效性方面主要是项目完成进度指标和中标项目施工合格率,项目进度基本能保障教学工作正常开展,中标项目施工都是严格按照合同和施工进度执行;成本指标方面主要是成本控制,所有项目都按照合同进行,成本控制良好。项目实际完成情况良好,该项目实施能有效支撑学校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高校改革发展专项”年度整体目标是:1.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推动本科教育为中心的“双一流”工程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教学实验平台和实践基地建设。2.加强科研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科研水平。3.加强“硕士点”建设。4.偿还基本建设贷款本金。实际完成情况良好,主要包括以下四项成绩:1.由国家民委确认,命名为“全国民族示范单位”;2.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获得教学质量提高项目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10项、“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3项;省级新医科建设项目1项;省级一流专业16个、省级一流课程9门,校级一流专业36个、校级一流课程60门;获得2021年甘肃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新申报本科专业3个。引进博士10人、医学类急需人才18人;3.新增科研项目214项,发明专利1项,科研成果转化2项,省级科研成果奖励4项。4.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河西学院被批准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并新增教育、农业和旅游管理三个专业学位授权点,正在加紧筹备招生工作。项目整体完成情况良好。

5.绩效评价结果分析和运用

2021年我校完成上级主管部门所赋予的工作任务,各项工作绩效评价为优。学校按照项目目标所设层级,形成符合实际、可衡量、可使用的个性化指标。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流程,实施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健全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资金使用在学校方方面面都产生了突出的效益。保证提升办学能力和水平,聚焦人才培养和特色办学、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科研能力建设、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同时,将绩效管理成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为下一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努力争取更大的收益。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6个,涉及财政支出3966.70万元。 2022年本部门及所属2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教育支出(类):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10、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反映各类普通教育支出。

1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部门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研究生)的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各类高等院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2、科学技术支出(类):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1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反映用于完善科技条件及从事科技标准、计量和检测,科技数据、种质资源、标本、基因的收集、加工处理和服务,科技文献信息资源的采集、保存、加工和服务等为科技活动提供基础性、通用性服务的支出。

14、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技术创新服务体系(项):反映国家为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培训、中介等全方位服务和支持,建立健全企业技术服务体系等方面的支出。

15、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反映除以上各项以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包括科技奖励支出等。

16、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8、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9、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映水资源节约、监管、配置、调度、保护和基础管理工作的支出。

33、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3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6、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37、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38、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9、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40、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41、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42、工资福利支出(类)职业年金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43、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44、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45、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46、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7、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工资福利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职工探亲旅费,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4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4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5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5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咨询费(款):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5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5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5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5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5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5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5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因公出国(境)费用(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5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6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6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6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6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专用材料费(款):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6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6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6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6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6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7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7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离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7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7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抚恤金(款):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以及按规定开支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丧葬费。

7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罪犯、戒毒人员的伙食费、被服费、医疗卫生费等。

7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7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助学金(款):反映各类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出国留学(实习)人员生活费,青少年业余体校学员伙食补助费和生活费补贴,按照协议由我方负担或享受我方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进修生生活费等。

7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奖励金(款):反映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7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款):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79、债务利息支出(类):反映单位的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80、债务利息支出(类)国内债务付息(款):反映用于偿还国内债务利息的支出。

81、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类):反映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82、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类)基础设施建设(款):反映用于农田设施、道路、铁路、桥梁、水坝、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83、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84、资本性支出(类)专用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85、资本性支出(类)大型修缮(款):反映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允许资本化的各类设备、建筑物、公共基础设施等大型修缮的支出。

86、资本性支出(类)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款):反映文物和陈列品的购置支出

87、资本性支出(类)其他资本性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河西学院

20220228


附件:1.河西学院(汇总)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2. 河西学院(汇总)2022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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