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学院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2.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学校内部管理的要求,编制学校财务收支预算并组织实施;
3.依法组织收入,多渠道、多方式筹措资金;
4.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建立会计核算体系,进行帐务处理,做到会计核算行为规范,会计信息完整、准确;
5.负责学校收益分配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学校附属单位和部门的收费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各类学生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申报、年审,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各类收费票据;
7.参与学校经济活动的管理和控制,监督和指导校内二级核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负责全校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
8.负责学校住房资金的管理与核算,负责职工个人公积金的扣缴转退,负责公积金贷款的办理及扣缴;负责职工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
9.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会计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工作,妥善保管各种媒介的会计档案,按规定及时移交会计档案。